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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法院“五化”打造“立体执行”新模式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6年07月22日

   2016年至今,共受理执行案件757件,执结案件651件,结收比85.96%,其中实际执结案件614件,实际执结率81.04%,执行到位率89.12%,执行工作进展良好。

   一是清理积案制度化。探索实行审执分离机制,基层法庭不再承担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,集中优势兵力,实现执行局对全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,执行效能显著增强。建立执行案件排查机制,对所有的执行积案进行分类,逐案分析,找出积案原因,做到对执行积案底数清,情况明。依托执行指挥中心,与国土、工商、公安、银行、房产等部门实现有机联动和信息共享,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执行工作。加班加点,攻坚克难,开展执行突击行动和案件清理月活动,期间共集中执行41次,拘留17人次。

   二是群众参与公开化。通过整合媒体资源,借助门户网站、报纸、新闻媒体、电视台、微信、微博等媒介平台,及时、全面报道各项执行活动、工作动态。积极回应社会关注,答复群众咨询127次。要求执行干警撰写执行日志,对每一件案件的执行情况以日志的形式记录在卷,如实客观记载每次采取执行措施的参加人员,执行时间、地点,以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线索等。邀请人民陪审员亲临执行现场参与工作26次,发挥疏导说服作用,案件和解率达86.3%。

   三是完善网络信息化。不断完善“点对点”网络查控系统,通过与公安、银行、车管等部门网络在线对接,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实时冻结。定期派专人到国土、房管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土地、房产登记情况实行快速查控392次,查询被执行人存款3312.5万元、房产207处、车辆173部。召开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推进大会,全面清理,认真核对,将暂存款200余万元全部录入系统。自主研发“智能化案款网上管理系统”并申请专利,促进过付款管理更高效、更精准。共过付执行款项2581笔,标的额达2.1亿元。

   四是压缩消极执行全程化。将案件承办人、执行期限、委托评估拍卖等向社会公开,接受当事人的监督;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,坚持公开听证,维护执行当事人知情权。实行跟踪问效,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,由专人将立案时间、执行法官、结案期限等内容输入微机,及时掌握执行动态,对于届临执行期限的,及时督办通报,限时执结。实行执行责任制,立案时将所有执行案件分解到人,疑难案件由执行合议庭包案,法官接案后须在法定执行期限一半时间,即3个月内稳妥执行完毕。

   五是加强信用惩戒多元化。借助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、电子屏等平台分批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47名,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义务、规避执行的行为。与银行等部门签订执行合作备忘录,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。扩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范围,在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制裁。对于有能力却转移财产、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行重点打击,对其进行拘留、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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