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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法院分析涉老民事纠纷的特点并提出对策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10月31日

  惠民县法院对近年来涉老民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,发现该类案件存在如下特点:一是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。老年人在社交活动中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,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。以该院为例,2014年1-9月份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120件,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。二是案件类型呈多样化。除赡养、继承、债务纠纷外,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离婚纠纷、征收利益分割纠纷也逐渐增多。尤其因拆迁补偿问题,引发安置款分割、房屋确权、继承等系列纠纷。三是案件当事人呈高龄化。在涉老纠纷中,当事人的年龄出现了高龄化倾向。其中年龄最大的已年过八旬,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当事人高达25%。四是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较弱。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,法律意识不强,其证据保护意识较弱,从而给纠纷的处理带来难度。

  针对涉老案件特点,该院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体能下降、文化偏低、经济拮据等情况,采取四项措施,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。一是开通涉老案件“直通车”。针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快速执行,尽量缩短审理周期。对行动不便、居住偏远的农村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、巡回审判,将庭审开到农家院落,减轻老年人往返奔波之苦,方便老年人诉讼。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。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,依法予以减、缓、免诉讼费;需要获得律师帮助,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,帮其申请法律援助,切实维护老年人诉权。对涉及老年人的住所、医疗、生活等急需解决的案件,采取支付令、先予执行等方法,帮助老年人渡过眼前困难。三是多方联动促进调解。注重与老年协会、工会、妇联、村镇调解组织等单位联系,大力发挥村居委干部、人民调解员在处理老年维权案件方面的能动作用,形成涉老案件调解网络。针对赡养、继承等纠纷,加强对老年人子女或其他当事人的教育引导,以亲情的作用来化解矛盾纠纷。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。到村居、社区、敬老院等开展现场咨询、案例引导等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,提升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。同时,通过就地审判、调解的形式,积极倡导尊老敬老风尚,从源头上减少侵犯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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